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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0年浙江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評選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4-07  來源:   點擊量:

各位紡織學院專業學位碩士:

為強化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深化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浙江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評選試行辦法》(浙研教字〔2019〕8號)規定,現啟動2020年浙江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評選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專業學位在讀研究生或畢業生在學期間自主取得的專業相關實踐成果(如畢業生申報,申報成果取得時間應在畢業后的一年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成果應為實習實踐期間,在指導教師指導下自主完成;

2.申報成果應具有較好的實效性,解決實際問題;或在技術上有發明或創新;或獲得較高社會評價,產生社會效益;

3.對于填補空白、具有重大實踐創新、或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實踐成果,優先鼓勵申報;

4.涉密成果不得申報。

三、成果形式

分為文藝作品類、應用設計類、實踐報告類三種。

文藝作品類主要包括創作與演出曲(?。┠?、美術(設計)作品、影視作品、文學創作等;

應用設計類包括工程設計、產品及設備研發、技術(工藝)研發、規劃設計等;

實踐報告類包含調研報告、解決方案、實務案例等。

四、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向學院提交申報材料;

2.學院審核。學院對推薦成果及其申報材料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評審。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向省研究生教育學會擇優推薦。

五、材料要求

1.紙質材料

《浙江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申報表》(附件1),一式一份。

2.電子材料

(1)《浙江省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推薦匯總表》(附件2)

(2)應用設計類提供產品或技術說明、設計方案等;實踐報告類提供報告書;文藝作品類提供光盤、圖冊等;

(3)佐證材料。推廣或使用單位證明書,或經濟、社會效益評估證明書等相關資料;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發表論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4)所有電子材料均統一命名:材料名稱_學校_第一完成人(例如:獲獎證書_浙江理工大學_姓名)。

3.要求4月20日前提交申報材料(電子和紙質),逾期不予受理。紙質材料交至17-313辦公室,電子材料發至郵箱zstucfyjs@163.com(郵件名說明是申報本項目)。

六、其他說明

1.獲得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的研究生,學校將參照省級學科競賽一等獎(個人賽),給予獎勵(2000元/項)。

2.指導學生獲得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的教師,學校將參照指導省級學科競賽一等獎,給予計算工作量。

                                                               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國際絲綢學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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