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的位置: 首頁 -> 教育教學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養 -> 正文

關于開展2021年浙江省優秀研究生教學案例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4-15  來源:   點擊量:

各位老師: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續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浙江省優秀研究生教學案例認定試行辦法》(浙研教字第[2019]7號)、《關于開展2021年浙江省優秀研究生教學案例認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1]04號),現啟動2021年浙江省優秀研究生教學案例認定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和認定條件

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門、個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學實踐中形成的值得推廣借鑒的教學案例,均可申請認定“優秀研究生教學案例”。

(一)案例主題明確、亮點突出、導向正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案例素材新穎,主要面向高質量的研究生課堂(含實踐類課程)教學實踐。

(二)申請認定的案例應當是原創案例,案例知識產權清晰,案例作者已與案例發生方就案例內容達成授權協議,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爭議的內容,并出具《作者授權書》。

(三)案例素材應來源于教學管理、生產建設、研究設計、經營管理等工作實踐,具有典型性、引領性和示范性。

(四)案例撰寫內容與格式須符合相關教指委的要求,如相關教指委沒有具體要求,可參照附件參考格式執行。

二、材料要求

1.紙質材料

(一)案例說明書。申請部門或個人撰寫案例說明,向學校提交認定申請,案例編寫內容及格式參考詳見附件1。

(二)作者授權書。對案例授權確認后,需本人簽字(手簽),不可代簽或使用簽名章,授權書詳見附件2。

2.電子材料

(一)案例說明書。

(二)作者授權書掃描件(手簽)。

(三)浙江省優秀研究生教學案例推薦匯總表(附件3)。

電子材料命名方式:名稱+單位+第一完成人(例如:案例說明/作者授權書+浙江理工大學+姓名)。

三、其它說明

1.已被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全國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認定的案例經申請,可直接認定為“浙江省優秀研究生教學案例”,不計入限額名額內。需在匯總表備注中填寫認定單位及認定時間,并將其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

2.所有材料需在2021年5月8日前提交至學院(紙質版交到17-313,電子版發到yzyzst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于張穎;電話:86843158。

                                                    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國際絲綢學院)                                                              2021年4月15日

青青鲁久久久一区